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,有效保护路产路权,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,保障广大群众安全便捷出行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我局在G312线公安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,安装了一套非现场执法动态称重检测系统,对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称重检测。2018年1月17日,该系统已通过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,并颁发了《河南省计量科学检定合格证书》。经过4个多月来的试运行,该系统运行平稳,抓拍图片清晰,检测数据准确,误差范围在JJG(豫)193-2015检定标准允许的±10%误差范围内,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,可依法作为车辆超限超载处罚的依据。2018年5月6日,该系统已接入全省治超“四级联网”系统,实现了检测数据即时上传,纳入全省治超管理。经研究,我局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启用动态称重检测系统。
根据动态称重检测系统监控记录,凡有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货运车辆,将按照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(交通部第62号令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(公安部第123号令)予以处罚。请广大货运经营者、驾驶员自觉严格遵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装载,合法运输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、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。
特此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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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