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,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,维护合法经营者及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,经县交通运输执法局研究决定,自2017年2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,在城区开展出租汽车市场打非治违活动。根据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和县“双创”工作的具体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对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出租汽车营运的车辆,一律暂扣,并按照相关法律、法规上限处理。
二、对非出租汽车擅自悬挂出租汽车标志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,一经查出,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理。
三、在活动期间,出租汽车及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;未经乘客同意搭其他乘客的;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、违规收费的;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;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语,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;在火车站、客运站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、私自揽客现象的;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,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;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;不系安全带、吸烟、玩手机、打电话等行为;车内无明显“禁烟”标志的;出租汽车不接受执法人员检查、驾车闯卡的;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。一经发现,一律依法依规按上限处理。
四、对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违规车辆,列入路面检查布控系统,一经发现,一律暂扣车辆。
五、将违规车辆列入重点关注台账,纳入《服务质量信誉考核》。
六、希望全体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自觉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,积极支持和参与此次活动。
七、诚恳希望社会各界、广大市民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进行监督。请广大市民自觉抵制非法及违规出租汽车营运行为。拒绝乘坐、租用、驾驶非法营运车辆,积极举报非法营运、出租汽车及驾驶员违规行为,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。
举报电话:65351905 18272781989